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时间:2024-12-27 06:15   作者:admin  来源:紫荆在线       返回首页

  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近日,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三部门联合出台《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移交及管理工作,以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办法》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等各式居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及管理工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指那些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托养等服务所需的场地和房屋等设施,旨在全面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

  在配建要求方面,《办法》提出,新建居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应设置于建筑物低层,便于老年人活动。同时,设施应满足适老化建筑标准,如实现无障碍进出、安全疏散出口不少于2个等。

  《办法》还规定了配建程序,包括规划和用地、规划设计、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和联合验收等环节。其中,新建居住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同步审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对未配置或配置不达标的项目,不予核发许可证。

  在设施移交与运营管理层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由开发商建设后无偿转交给当地民政部门,以供社区养老服务使用。民政部门承担对设施使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携手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普遍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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