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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债务人进行公告催收,同时对相关担保人进行催收。请相关债务人及债务承接人和担保人及时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尽快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为确保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现对以下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公告催收。相关债务人及担保人应当认真对待这一通知,并尽快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和还本付息义务。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特别提醒相关债务人及担保人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采取行动,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置原则,对表中所列债务人进行处置公示,有意购买者请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联系。有意向购买债务人资产的人,应该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以下是对文本内容进行换种说法的修改:请注意,以下内容是特此公告。

  联系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请注意,1. 本金余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外币单独注明;2. 若无借款合同编号,请填写合同起讫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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