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降低中小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时间:2024-07-16 15:47   作者:admin  来源:香江紫荆网       返回首页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将降低中小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以缓解中小企业负担,促进经营主体活力。

  通知中提到,对于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其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同时,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其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该通知规定的90%收取。

  根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或行政审批部门必须遵守已批准的不动产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以及官方网站上公示这些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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